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00年7月1日至01年6月30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截至01年6月30日,共向全中心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54万元,较上年增加人,增加结息.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6%、3.7%,人均结息56.07元。结付利息收入已如数转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且免征利息税。目前,中心已通过发送手机短信、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lanhealth.com/bbfz/13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