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温馨提示

全省各族人民群众:

你们好!

步入年以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省卫生健康等部门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健康是关乎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大事,配合作好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我们每一名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美好和谐的家园,我们温馨提示大家:

一、勤洗手、多通风,尽量避免到公众场所以及密闭的人员集中地,必要时可佩戴口罩。

二、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三、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四、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

五、有武汉居住和旅行史者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不要走亲访友。

六、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请戴好口罩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对近期武汉来青、返青的朋友们,我们也特别提示你们:主动居家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请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家人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室内保持通风、换气,做好消毒。

新春佳节将至,祝福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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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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