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西宁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治理hel

关于治理“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治理机动车“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和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从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机动车“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治理内容

机动车驾驶人或乘车人员向车窗外抛洒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物品以及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

二、车窗抛物的危害

(一)给后车行驶带来安全隐患;

(二)增加道路清洁成本,增加环卫职工工作量和工作风险;

(三)影响城市形象,影响道路排水;

(四)污染环境,形成致病污染源。

三、严管重罚

全市城管和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及数字化城管平台、道路视频监控抓拍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发现并从严查处车窗抛物行为。对违法证据确凿的,根据《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车窗抛物对道路交通运行造成危害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社会监督

治理“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是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广大市民应自觉配合并积极参与。鼓励市民利用手机、行车记录仪等摄像设备抓拍车窗抛物行为,我们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在网络、媒体上公开曝光。

举报方式:

(一)城管部门监督举报

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生物产业园区公共设施管理局

南川工业园区公共设施管理局

(二)交警部门监督举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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