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县认真贯彻落实“美丽夏都、清洁西宁”系列活动要求,继续强力推进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打造清洁宜居湟中。
为有效控制大气污染,保持良好空气质量,今年,湟中县20处建筑工地、7家商砼全面落实了“五个%”要求。全力推行封闭施工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和各类堆料(渣)密闭贮存和覆盖工作。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查处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辆。同时,组织开展全县主次干道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有效控制道路二次扬尘污染。推进企业污染治理,严格行业准入,整治重点企业,截至目前,责令整改10家小型生产加工企业。根治了堆煤场所无序经营、乱堆乱放的现象,完成了3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对多家企业、社区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煤改气”工作。
为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湟中县投资万元实施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2镇1乡9村配置户内外垃圾箱、四轮自卸式清运车等环保设施。投资万元对该县公路铁路沿线涉及4个重点乡镇及塔尔寺、南朔山两个景区进行环境整治。为甘河滩镇上河湾村等四个村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米、化粪池9座、沉泥井座、检查井座。
同时,湟中县持续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执法。开展生态安全环保网格化有奖举报活动,由湟中县上新庄中小企业创业园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立20万元有奖举报活动专项基金,力促群众积极参与环境违法案件监督举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重金属、危险废物等专项环保检查。集中开展废旧塑料加工、采石及岩棉生产等中小型加工企业整治,查处废旧塑料加工点4处、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岩棉生产企业4家、违法生产采石厂6家,共处罚金14.77万元。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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