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向市民发放第一期绿色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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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民的福利又来了!为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绿色生活、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让更多人享受到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带来的民生福祉,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生态环保的生活风尚,西宁市委、市政府以“绿色生活·幸福西宁”为主题,从6月6日——6月27日面向全市在宁消费人群发放第一期绿色消费券,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稳定市场主体,倡导绿色消费,提升市民环保意识。

消费券于6月6日投放西宁

  据了解,西宁市绿色消费券发放活动从6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绿色消费券分为“电子消费券”和“专用消费券”两种。活动期间,电子消费券共发放7期32次,第一期电子消费券从6月6日开始每周六随机抽取,共发放5次(端午节增加1次),数量51.2万张,其中15元面额的5万张,10元面额的16万张,5元面额的30.2万张,共计发放金额万元。同时,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爱护,在享受电子消费券福利的基础上,针对困难群体发放专用消费券,从6月起每月发放一次,共发放7期7次,第一期专用消费券于6月6日发放,数量张,共计发放金额余万元。

  绿色消费券适用人群:电子消费券,适用于所有在宁消费人群。专用消费券,适用于各区县特困户、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该电子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的绿色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便利店、书店、以及已评定的绿色餐厅等余家企业中使用。

  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每周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4周(每期第四周最后一天24:00时前未使用,系统将自动收回)。

  电子消费券领取方式:进行“线上报名”,市民可通过“西宁发布”   专用消费券领取方式:第一期专用消费券参照民政系统发放困难救助资金的方式,由各县区统一组织发放。

 

消费券使用方式和规则

  市民领取电子消费券后,可在参加活动的商业综合体、超市、便利店、书店以及已评定的绿色餐厅进行消费时直接进行相应券额立减。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绿色消费券不可套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一经发现举报或支付平台通报异常订单,将取消个人或企业参与活动资格。

  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在有效期内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发生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使用电子消费券消费时,进行相应券额立减(15元券满15.01元使用;10元券满10.01元使用;5元券满5.01元使用)。

  另外,此次电子消费券领取方式、参与活动的企业将根据6月份第一期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增加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将在第二期消费券发放前再次进行公告。

西宁市消费券发放企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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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罗芳旭

编辑:李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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