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西宁3辆车突然爆燃警方调查后竟发

年4月30号这天凌晨1点20分左右,一声巨响惊醒了西宁市城中区南酉山附近很多熟睡的居民。除了这声巨响之外,现场还有刺眼的亮光,同时临街一些商铺的玻璃都被这声巨响震碎了。居民们很快发现原来是停在路边的三辆车发生爆燃后造成的,那么这三辆车怎么会突然起火呢?

面对突发的意外,车主周女士一家也是有些措手不及。能做的就是赶紧报警救火。接到报警后,西宁市城中公安消防大队迅速组织消防人员赶到事发地点。

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调查科科长李岩峰:当天我们就对这个现场进行了勘查,当时我们到现场以后发现现场发生火灾的有三辆车,其中两辆车烧毁比较严重,另一辆车的车身的一半被烧毁。

经过消防人员现场勘查,起火现场位于南酉山路,这里有一个厂房,周边零零散散的有一些住户和商铺,三辆车爆燃事件,就发生在这条不太宽敞的马路上,消防人员发现三辆汽车燃烧的过程有些蹊跷。

西宁市消防支队火灾调查科科长李岩峰:是被其中一辆车,火灾发生之后,应该是这个刹车系统失灵,然后车自行的滑行到这辆车旁边,然后把这辆车引燃了。

经过现场勘验和查看现场视频,消防人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疑点。

西宁市消防支队火灾调查科科长李岩峰:这两辆车相距有7.3米,两辆车先后在16秒中发生了剧烈燃烧,从这个视频上来看,这种不太符合自然火灾发生发展的状态。

那么,发生三辆车被烧毁背后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西宁市消防支队火灾调查科科长李岩峰:大家都知道我们常见的火灾,如果有一个起火点的特征应该是以这个起火点为圆心,然后向四周扩散,从这个烧毁的情况来看,也是中心点最重,越往这个边缘处呈现一个由重到轻的特征,相对于这场火灾的话来说,两辆车依次排列,但是其中一辆车的车头部分烧毁很严重,另一辆车尾部烧毁很严重,他们两点之间没有一个自然过渡的特征。

另外,在对被烧毁的汽车外壳进行勘查的时候,消防人员还发现了另外一个重要的疑点。

西宁市消防支队火灾调查科科长李岩峰:我们对车辆的外壳进行了勘查,可以明显的看到这两辆车车尾部、包括车顶上的这些区域有类似有流淌液体的痕迹,所以当时我们看到这个痕迹以后更加确定这场火灾是一起纵火火灾。

接到这起案件之后,西宁市城中公安分局责令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尽快侦破该案件。在警方的调查中,除了两辆被烧毁的车之外,同时还有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也就是报警人周女士的车被烧毁,当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时,那辆五菱宏光面包车还在原地,而当记者问到被烧毁车的车主周女士,这辆车平时的用途时,周女士显得有些无奈。

而在该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被严重烧毁的其它两辆车的车主是同一个人。那么,这个放火的人到底是谁?他和这两辆车的车主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孙韡:通过大量的侦查手段大概的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当时我们就是通过调查发现这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也没在西宁出现过,时间上也不吻合。

难道警方的侦查方向出了问题?那么此刻放火的嫌疑人到底在哪里呢?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孙韡:在排查的过程中,经过层层筛选,我们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车辆。

警方对这辆可疑的黑色越野车进行了调查时发现这辆车和它当时所悬挂的车辆号牌并不一致,那么这个驾驶黑色越野车的人是不是警方最终要找的嫌疑人呢?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孙玉庆:最终我们是在5月的26号确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

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这名嫌疑男子不是本地人,而且并没有他在西宁长期逗留的踪迹。民警们赶到北京后,在北京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很快找到了那辆可疑的黑色越野车,同时也找到了嫌疑人的前妻。

在随后的调查中,嫌疑人的前妻告知警方,这辆车嫌疑人开完之后就再也没动过,所以,现在这辆车到底去了哪里,嫌疑人的前妻也不太清楚。最终经过青海和北京两地警方多天的努力查找,嫌疑人王某某终于落网了。

嫌疑人虽然到案了,但是案件中还有很多疑问需要警方去一一解开,所以当嫌疑人王某某到案之后,民警们也是带着嫌疑人连夜驱车赶回了西宁。在后期的审讯中,得知王某某的作案动机之后,民警们也是哭笑不得。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孙韡:据嫌疑人交代,他跟车主的妻子有感情上的纠纷,后面他出于报复的心态,他年的4月28号晚上、29号的凌晨到西宁,偷了一副别人车上的车牌,挂到了他的车上。

驾驶着自己的越野车,悬挂着偷来的车牌,嫌疑人王某某从北京开车一路前往西宁,到达西宁以后,王某某对受害人妻子所住的具体地点,进行了踩点。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孙韡:等到4月30号凌晨一点左右,他出来把汽油浇到对方的车上,然后点火将两辆车引燃。

就是因为王某某对受害人妻子离开自己,产生了仇恨的心理,因此决定对受害人及其妻子实施报复。

实施犯罪时,王某某通过之前从自己车内抽出来的汽油,作为助燃物,将受害人的车辆引燃后,迅速离开了现场,很快受害人的两辆车燃烧了起来,而且还连累了停在旁边周女士的车。逃逸后的王某某自认为自己做的滴水不漏,但是,现场的监控视频还是记录下了他作案时的身影。

通过追查,民警们发现了这名消失在案发现场的嫌疑人和他所驾驶的车辆。最终,这起放火案的嫌疑人王某某被警方成功锁定。

由于这起放火案件社会影响非常大,搞得周围的群众也是人心惶惶。对于侦破这起案件的民警们来说压力也是非常的大。而在受理该案件之后,城中警方也是在最短的时间里,跨越多公里,终于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刑法》第条规定,放火、爆炸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本一场和平分手的感情纠葛,最终,却因为王某某的想不通,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在这里我们想说的是王某某一把火烧掉的不是自己的愤怒,而是自己的青春年华。不管现在的王某某有多么的后悔,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所以,我们想说的当您遇到过不去的事儿的时候,切勿冲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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