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重要的自然资源
但有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
不惜滥伐林木
危害自然生态环境
青海民和县就出现了几位“光头强”
近日
民和县公安局
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治安大队
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罪
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案件
移送起诉至民和县人民检察院
涉案犯罪嫌疑人5名
案件详情
年4月16日,民和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川口镇南庄子村河边砍伐树木,随即立案、展开侦查。
经查,白某以川口镇政府要求限期恢复耕地为由,将南庄子村红崖河西岸树木直接出售马某和苏某,马某和苏某将所购得树木砍伐后转售于董某和陈某,董某又将该批砍伐树木销售给他人,且白某、马某、苏某、董某和陈某均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宁夏绿森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林木共计株,树种为青杨,林种为防护林,立木材积共计74.立方米。
查证属实后,白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白某、马某、苏某等三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犯罪嫌疑人董某、陈某因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均被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
该案件已侦查终结
并依法移送至
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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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森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森林和其他林木只能合理采伐,凡采伐林木都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准进行计划外采伐和无证采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
警方提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生态人人有责
森林是国家重要自然资源
国家对森林和其他林木实行特别保护
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
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
来源:民和公安
编辑: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