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贵南桥段的河水在10月14日遭受污染。此事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中心的工作人员紧急到现场采集取样。10月16日采样水检测结果显示:氨氮、总氮、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4类水标准限值。市环保局表示,根据《新环保法》将对查出的违法排污单位进行严管重罚。
10月14日上午,一网友报料称:湟水河贵南桥段面上漂浮着大量白色泡沫。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中心随即赶往现场,对该段水质进行取样,并派出环境监察人员迅速调查污染源。10月16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造成此次湟水河被污染事件的原因,目前经排查有两个:一是第三污水处理厂由于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目前正在整改中,整改期间,致使部分箱涵污水得不到收集处理,直排入湟水河;二是西宁市及周边县有部分小加工作坊将污水直排入湟水河及支线河流。市环保局将联合周边县环保局对湟水河沿线违法排污的小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同时,对涉及违法排污的单位目前正在立案调查,将对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本报记者:荣丽君
编辑: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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