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湟水中下游南侧,现为青海省海东市政府所在地,是海东市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29.38万人。
秦汉以前,乐都属羌戎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年),汉武帝为了截断羌人与匈奴之间的联系,进军湟中,乐都地区归入汉朝版图。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乐都县境设破羌县,属金城郡,是青海省最早的县之一。
南北朝时期,河西鲜卑秃发乌孤建立南凉,定都乐都,公元年,被西秦所灭。北魏孝昌二年(年),改乐都郡为鄯州,移西都县于乐都。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年),改西都县为湟水县,隶属鄯州。唐高宗仪凤二年(年),置鄯州都督府,督领鄯、河、兰、廓四州军政事务。开元二年(年),唐置陇右节度使于鄯州,辖治陇右12州,乐都成为西北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
安史之乱时,陇右河西驻军逐步内撤,乐都被吐蕃侵占。北宋初期,邈川(今乐都)、青唐(今西宁)为中心的湟水流域为唃厮啰所控制,唃厮啰多次遣使向宋朝皇帝纳贡,并乞官职,受到北宋册封,属于秦凤路。公元年,设湟州,治邈川城(今青海省乐都县南)。
元时,乐都属西宁州,明朝时期,在此先后设碾伯卫、西宁卫碾伯右千户所等。清初沿袭明制,清雍正三年改为碾伯县。民国十八年(年),青海建省,碾伯县改名为乐都县。
建国后,乐都县隶属于西宁,年成立海东地区,乐都县属之,年,海东撤地设市,乐都县撤县设区,海东市政府由平安县(今平安区)迁至新成立的乐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