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2000元电子消费券来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促进青海省消费增长,6月21日,我省将拉开“享网购·购车惠”汽车促销活动的大幕,届时将通过翼支付平台向广大汽车消费者发放面值元的汽车电子消费券张。

据了解,本活动由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青海汽车流通协会、中国石化青海分公司、中国石油青海分公司、西宁晚报社等单位举办。“享网购·购车惠”汽车促销活动分为“网、购、惠”三部分,网: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无接触式网络车博会,通过策划、编辑达到丰富多彩、立体直观的名车展示现场,供消费者浏览、询价、下单。购:通过“O2O”模式,线上选车,线下体验购车方式,消费者可在6月24日西宁晚报举办的端午车展上购车消费。惠: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参与,结合相关政策,制定多种打折让利优惠方案,让消费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据省商务厅负责人介绍,此次汽车电子消费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翼支付平台面向全省居民(包括域外来青人员)发放。电子消费券拟发放面值元汽车电子消费券张。凡持有汽车电子消费券的个人可在青海省范围内购买七座以下新乘用车辆(含七座车辆、老旧车置换新车),已纳入国家补贴的新能源车辆除外。

领券办法:

1.消费者需用手机下载翼支付APP,完成实名认证注册。

2.在活动期间,根据个人意愿,每名消费者只能领取、使用一张汽车电子消费券。

3.汽车电子消费券仅限持有者本人使用。在活动期间内使用时,需做到购车发票信息与翼支付账号、身份证、临时车牌号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后,方可用于支付购车款。如信息不一致,汽车经销企业私自支付汽车电子消费券资金的,造成后果由汽车经销企业承担,并将消费券支付资金全部退回平台。

4.汽车电子消费券不可兑现、不可转赠或转让他人,不可售卖。无购车意向者不建议领取消费券,以免对促销活动高效顺利开展造成影响。

5.因质量等问题发生退车退款行为的,由汽车销售企业负责收回汽车电子消费券支付资金,返回翼支付平台。

领券时间:

第一期领券时间:6月21日9时整,本活动启动时,第一期汽车电子消费券开始发放,消费者领到消费券后,可参与到本次汽车销售企业使用汽车电子消费券购车,西宁晚报车展可同步使用,电子消费券有限期5天,6月25日24时前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系统将自动收回。

第二期领券时间:6月26日至30日,6月26日9时,开始第二轮发放。6月30日24时前,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系统将自动收回。

第三期汽车电子消费券发放根据汽车电子消费券实际使用及剩余资金实际情况而定。

通过开展此次汽车促销活动,将积极营造良好的促消费环境,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不断扩大汽车消费,预期实现增长4至5亿元的销售额,推动全省汽车消费不断增长。

其他优惠:

我省两家石油销售公司也给广大消费者推送诸多福利,领到电子消费券并购车成功的名消费者可以申请相关优惠。

中石化青海分公司:1、单笔充值元以上,使用加油卡一年内给予汽油0.4元/升优惠,优惠时间为年6月16日至年6月30日;2、赠送10张20元汽油券(有效期3个月),现金单笔消费满元核销一张。

中石油青海分公司:1、新办加油卡用户,首次充值元,给予折扣0.4元/升优惠;2、持新办加油卡到加油站便利店消费,非油商品享受95折(香烟除外);3、优惠活动在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全省辖区座加油站同时进行;4、加油卡优惠时间:办卡充值日—今年12月底。

来源/西宁晚报记者/芳旭

责编/何娴珺

监制/魏慧敏总监制/刘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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