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城东区东府嘉和小区内屡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3月31日,小区内一辆白色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烂,车旁地上有一把菜刀,疑似是有人从高空抛下的菜刀将车前挡风玻璃砸烂;4月5日,小区内又有一个玻璃杯从天而降摔碎在地上,希望记者予以 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住在城东区东府嘉和小区,3月29日晚他将车停在小区内11号楼前的停车位上,3月31号早上7点30分左右,他发现自己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烂,玻璃上有两个直径大约5厘米的破洞,而车旁边有一把菜刀和一根长塑料管。他当即将此事反映给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当场报警。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在东府嘉和小区8号楼2单元,4月5日晚7点左右,从楼上扔下来了个玻璃杯,正好落在她家窗前的平层上摔碎了,以前还有倒下来的脏水,溅的窗户上到处都是……
记者调查3月31日中午,记者来到城东区东府嘉和小区,看到李先生的白色轿车前挡风玻璃上满是裂痕,还被砸出两个直径约为5厘米的洞,而车停的位置正好是小区11号楼前的停车位上。据记者观察,楼栋上层与地面之间还有一层平台,王女士所说的玻璃杯就是落在窗前的平台上,平台约宽出楼栋5米左右。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菜刀的位置就在车旁1米左右的台阶上。派出所民警现已将菜刀带走调查。李先生说,因自己着急用车,31日下午已将车进行维修,共花费元。
部门答复随即记者联系到城东区韵家口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针对该车被砸事件正在调查当中,如不能确定是高空抛物则按损毁财物处理。
据法律专业人士介绍,高空抛物的行为分别由刑事和民事两个法律体系约束。在刑法中,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从民事法律层面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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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滨河南路改造计划4月进行
西宁晚报记者:葭月
编辑:孙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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