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城东区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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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遏制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将城东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资料图新华社发

自11月17日14时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八一中路号院自建房院内;

中发源时代广场

1号楼1单元、3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10号楼1单元、12号楼2单元;

港欧东方花园

10号楼1单元、15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3号楼2单元;

德令哈路号院

2单元;

德令哈路号

1号楼1单元;

互助中路20号铝型材厂;

翠雍天地

6号楼2单元;

牧场家属院

7号楼5单元;

文锦丽都

4号楼1单元;

泰宁花园幸园

5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

泰宁花园乐园

24号楼1单元;

中庄路4号

8单元;

东府嘉和

1号楼2单元、8号楼2单元、12号楼1单元2单元;

锦峰滨河苑

一期23号楼1单元、二期28号楼2单元、30号楼1单元、38号楼1单元;

东府佳苑

35号楼1单元、4单元;

周家泉现代城

6号楼4单元;

黄河苑

6号楼2单元;

怡翠花园

5号楼1单元;

青藏铁路花园

31号楼2单元、45号楼3单元、63号楼;

清风苑

4号楼2单元;

韵城小区

24号楼1单元;

文峰庭翠

20号楼3单元、29号楼3单元、30号楼3单元;

青铁佳苑

2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13号楼1单元、19号楼1单元、24号楼1单元、26号楼1单元、31号楼1单元;

美佳花园

1号楼4单元;

省医院家属院

17号楼3单元;

共和小区

3号楼2单元;

海亮大都汇

24号楼1单元;

怡东小区

10号楼2单元;

泛泰依山郡

22号楼1单元;

水岸小城

6号楼1单元、11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

民惠小区

3号楼1单元3单元;

黄河源国际城

B栋3单元;

杨家一巷

10号楼2单元;

盛源小区

3号楼1单元;

互助中路号羊毛仓库家属院

1单元;

龙华佳苑

7号楼、9号楼3单元;

达观天下

7号楼1单元;

东关福居

3号楼2单元、4号楼2单元;

康南巷25号自建房;

凯旋广场

A区3号楼1单元、11号楼1单元;

七一路号供电所家属院

3单元;

三普药业家属院

2号楼4单元;

担水巷2号;

昌运世纪村

2号楼5单元、13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17号楼1单元。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驻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年11月17日

来源:夏都西宁

流程编辑: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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