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让农民工能怀揣着一年的辛苦钱,带着欣慰的笑容踏上回乡路,西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12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西宁市再出重拳,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西宁市已有6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临近年末,西宁市今年的清欠工作进展如何?据了解,自入冬以来,西宁市劳动监察部门开展了建筑工地工资拖欠隐患的摸排及专项检查工作,共排查较大工地家,为51家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其在整改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针对近期因建设方资金链发生短缺,没有能力按工程进度给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民工工资有所抬头的情况,西宁市将重拳出击,打击恶意欠薪者。

  恶意欠薪者将面临怎样的后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此为据,对于恶意欠薪者,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尽快移送至司法机关。目前,一些施工企业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民工工资,“绑架农民工讨要个人利润”,对此情况,肖宏说,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坚持“谁承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任何用人单位、行为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据了解,截至目前,西宁市劳动监察部门已向司法机关移送6起恶意欠薪案件。大堡子镇青海任杰粮油批发市场项目因多次协调未果,拒不整改,对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四川华夏军安建设有限公司,移送至司法机关;城中区一包工头在劳动监察部门规定的限期支付时间内,仍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目前,案件也已经移送至司法机关。来源:西宁晚报

青海热线带您了解青海,发现生活!①







































北京中医医院看白癜风
白癜风临床科研与诊疗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lanhealth.com/xnwbzn/944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